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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路基四工区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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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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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中标的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工程现已签订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驻地设立在黄岛区大场镇吉利河路与吉凤路路口南侧五层楼。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施工任务,现对本工程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路基四工区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ZT10标段起点桩号为K680+800,终点桩号为K698+014.251,标段全长17.214公里,采取“两侧拼宽”的改扩建方式。既有沈海高速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8.0米,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改扩建后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0米,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
工程内容:
路基四工区(K691+000-K694+500)设置清表9.5万m2、挖除1.6万m3、挖方8.7万m3、填方7.6万m3、路床处理5.3万m3、翻挖晾晒回填13.2万m3、便道填筑1.2万m3等。
路基工程
(1)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3)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4)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
(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对应地震烈度Ⅶ度,抗震措施等级三级。
(6)主线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m,路基断面组成为:中央分隔带宽度为3.0m,行车道宽度为2×(4×3.75)m,硬路肩宽度为2×3.0m,土路肩宽度为2×0.75m,左侧路缘带宽度为2×0.75m。采用双侧分离加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13.25+28+13.25米。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28+20.75米(新建半幅宽度20.75米,利用既有公路作半幅宽度维持28米)。
2.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内容包含: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路基四工区,拟招标采购1家劳务合作单位。
3.工区划分
详见招标清单划分。
1.投标人应为《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劳务队伍花名册》入库的劳务合作单位,未入库单位应按照《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库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在最近三年内(截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5)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2023年6月5日17点前到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项目经理部(黄岛区大场镇吉利河路与吉凤路路口南侧五层楼)持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7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路基四工区投标保证金。
账 号: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户 名:7371130182600096858
开户行:中信银行青岛崂山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由投标单位自行向招标人申请、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成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按照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管理,该部分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无息返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纸质投标文件至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5号),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
4.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所需数量数加二时,应重新招标。
招标人: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10标段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266000
招标联系人:熊工 电话:16678655153
电子邮箱:shgkjzt10@163.com
劳务入库联系人:戴工 电话:16678655026
电子邮箱:qdlqcbh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