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信息公开
G228丹东线张家河至崂山城阳界段中修工程 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交调观测站工程劳务合作 招标采购公告
- 分类:招标信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15 21:14
- 访问量:
G228丹东线张家河至崂山城阳界段中修工程 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交调观测站工程劳务合作 招标采购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招标信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15 21:14
- 访问量:
我公司中标的G228丹东线张家河至崂山城阳界段中修工程现已签订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驻地设立在青岛市城阳区长水山庄东侧。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对本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中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交调观测站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本项目养护路段增设一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及交调观测站。本次工程设置位置位于 G228 崂山段 K2675+620 处,包含动态称重子系统、监控抓拍子系统、系统发布子系统、轮廓检测子系统、交通标志子系统、交调观测站。
2.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拟对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交调观测站进行劳务采购。拟招标采购1家劳务合作单位。具体工程数量见招标文件。
3.工程工区
公路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及交调观测站施工劳务工区,控制总价为4336684元。
1.投标人应为《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劳务队伍花名册》入库的劳务合作单位,未入库单位应按照《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库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
对于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在最近三年内(截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5)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16点前到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228丹东线张家河至崂山城阳界段中修工程项目经理部青岛市城阳区长水山庄东侧,持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印章)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无人民币(大写):无(/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以招标文件为准):/。
户名: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7371130182600096858
开户行:中信银行青岛崂山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由投标单位自行向招标人申请、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成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按照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管理,该部分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无息返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纸质投标文件至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5号),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
4.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所需数量数加二时,应重新招标。
招标人: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228丹东线张家河至崂山城阳界段中修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长水山庄东侧
邮政编码:266000
招标联系人:于工 电话:16678655083
电子邮箱:qdluqiao@163.com
劳务入库联系人:戴工 电话:16678655026
电子邮箱:qdlqcbhyb@163.com